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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预防医学科研课题招标的通知
时间:2015-01-07  作者:  来源:  点击:次   字号:[ ]
苏卫办疾控〔2014〕16号
各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在总结既往预防医学科研课题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组织预防医学科研课题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
        本 次预防医学科研课题招标的项目范围包括重大疾病防控技术研究、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研究、检验方法研究和公共卫生软科学研究等四大类(附件1),申请人 可结合当前卫生防病工作实际,在上述范围内自行选题。本次招标拟安排资助30个左右课题,每个课题资助金额约1-3万元,一般研究期限为两年。优先资助具 备下列条件的研究项目:
    (一)申报课题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是我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优先领域,并有较好应用前景的研究项目;
    (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研究结果在工作实践中可直接应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的研究项目;
    (三)研究思路新颖、理论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切实可行、已有一定工作基础的研究项目;
    (四)符合我省人群健康与疾病预防控制实际需要,以人群为基础的行为危险因素干预研究项目;
    (五)将现场人群研究与实验室研究相结合,具有我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特色的研究项目;
    (六)能促进学科间渗透,开拓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研究项目;
    (七)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招标要求
    (一)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选择适当的课题,认真做好课题设计,提高中标率;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研究条件和资金匹配能力(配套比例不低于1:1),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等科研活动条件;
    (四)鼓励跨部门、跨单位的优化组合与联合投标;
    取优,确保质量。
三、申请人资格
    (一)课题申请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是课题承担单位的在职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拟出国、出境、出差半年以上者,或申请时已在境外并将继续在境外达半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请;
    (四)曾获得江苏省预防医学科研课题资金资助,课题尚未验收结题,或在研究期间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加本年度预防医学科研课题申报;
    (五)已经取得省、市级有关部门资助的科研项目,申请人不能再以同一内容参与本次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统一按省卫生科研项目程序申报,由申请者填写《江苏省卫生科研项目科研设计书》(附件2),采取在线申报和纸质申报同时进行(相关信息与流程请登录www.jspma.org查询)。
    (二)《科研设计书》纸质材料一份装入资料袋,封面贴《江苏省预防医学科研课题申报登记、审查表》(附件3),送交各市卫生局(委直属单位送交本单位科研主管部门)。
    (三)各市卫生局、委直属单位统一组织课题申报的审查。每个省辖市申报限额不超过10项,委直属单位申报限额不超过5项。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填写确认意见,填报《江苏省预防医学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2月28日前报送省预防医学会办公室,逾期或手续不全者概不受理。


联系人:戎彧;联系电话:025-83759465,18915999531;

电子信箱:rongyu@jscdc.cn;地址:南京市江苏路172号。


附件:1.江苏省预防医学科研课题申报指南

         2.江苏省卫生科研项目科研设计书
         3.江苏省预防医学科研课题申报登记、审查表
         4.江苏省预防医学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链接:通知原文及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