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议受理
自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所公布候选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排序等持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会“评审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我会郑重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和单位予以保护。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二、申报书完善
自公示之日起,请各推荐单位逐项核实本单位所推荐项目的上述公示内容。凡在形式审查中存在缺项、材料不足、手续不完备等问题的推荐项目(详见附表),请务必于公示期间加以完善,一旦公示期结束,将不再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将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有异议,请书面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江苏省预防医学会评审办公室( 南京市江苏路172号)
邮政编码: 210009
电话:025-83759313、83759465
传真:025-83759312
联系人:施春卉、戎 彧。
附表:2014年度江苏预防医学科技奖推荐项目形式审查结果.xls 点击下载
江苏省预防医学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