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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健康管理师培训机构报名点认定的通知
时间:2021-08-25  作者:yfyxh  来源:  点击:次   字号:[ ]

各设区市预防医学会、各相关健康管理师培训机构: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二批面向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目录的通知》,我会决定开展2021年第二批健康管理师培训机构报名点认定工作。根据省人社主管部门属地管理的工作意见,本次认定工作由设区市预防医学会具体负责。通过审核,筛选一批服务一流、信誉良好的培训机构,为健康管理师认定学员提供更加优质服务。

一、认定对象

符合国家健康管理师职业标准有关规定,拟在我省开展健康管理师培训,且培训学员将在我省参加考试的培训机构。2021年上半年已经认定为报名点的培训机构不再参加本次认定。

二、认定流程

培训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并报送材料,经设区市预防医学会审核同意后上报我会。我会在官网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举报,即认定为培训机构报名点,有效期至2022年5月27日。

三、认定所需材料(第1~7项为必备材料)

1、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办学许可证(教育部或人社部门批准)。

4、培训课程设置情况。

5、师资情况。

6、培训地点、设施及培训方式。

7、培训合格证书(样张)。

8、党组织建设情况(参考材料)。

四、材料提交时间地点

请于2021年8月30日至9月3日工作时间至各设区市预防医学会报送认定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电话及地址详见附表。

2021年9月4日至6日,请各市预防医学会组织专家对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至我会。

附件下载:关于开展健康管理师培训机构报名点认定的通知及附件
 


江苏省预防医学会

2021年8月25日